政策要点 | 24.义务教育保障 |
服务对象 |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术 |
支持方式 | 1.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0天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15天内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2.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建档造册,分别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村(居)委会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 3.对失踪、失联学生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查找。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配合做好劝返工作。 |
政策依据 | 《铁东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
服务部门 | 铁东区教育局 |
政策咨询 | 铁东区教育局教育科:0434-3386690 |
政策要点 | 39.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
服务对象 | 各类学校 |
支持方式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同等权利。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铁东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 |
服务部门 | 铁东区教育局 |
政策咨询 | 铁东区教育局教育科:0434-3386690 |
政策要点 | 29.特殊教育 |
服务对象 | 残障儿童 |
支持方式 | 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做好教育安置。 |
政策依据 |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四东政办发〔2018〕89号);《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四东教通字﹝2019﹞86号) |
服务部门 | 铁东区教育局 |
政策咨询 | 铁东区教育局教育科:0434-338669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四平市育文学校负责人:0434-312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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