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异地就医 |
服务对象 |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支持方式 |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一)统筹区内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二)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三)2017年全年跨省住院患者超过500人次的定点医疗机构。(四)省内较权威的专科医院或异地就诊人次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五)其他自愿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经办管理的通知》(吉医保办〔2018〕6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 |
政策咨询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赵丽丽0434-3223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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