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民办校长资格 |
服务对象 | 民办学校 |
支持方式 | 民办学校校长应熟悉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和良好办学业绩,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学校人事、财务、资产等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
政策依据 |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27号) |
服务部门 |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局 |
政策咨询 | 四平市教育局:0434-3266492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提高定额补助标准 |
服务对象 | 普通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生 |
支持方式 | 1.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机制,2018年定额补助标准实现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 2.积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吉教联〔2018〕37号) |
服务部门 | 四平市教育局、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平市财政局、四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政策咨询 | 市教育局:0434-326693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 |
服务对象 | 中职学校 |
支持方式 | 一、1.支持市公办中职学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2.支持市县建立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3.支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引导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支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5.引导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支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 6.支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快发展四平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重点项目等。 二、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8﹞613号);《关于建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6﹞176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19﹞818号) |
服务部门 | 四平市财政局、四平市教育局 |
政策咨询 | 市财政局:0434-3268207;市教育局:0434-326693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点击右上角收藏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