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培养幼儿园教师 |
服务对象 | 幼儿园 |
支持方式 | 1.落实幼儿园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2.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通过短期集中、网络研修、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对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 3.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规模,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和“转岗教师”的培训,对每位幼儿园教师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培训。 |
政策依据 |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伊教联字〔2018〕8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改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 |
政策咨询 | 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0434-4224777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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