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29 号)文件批复我局的主要职责有十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申请、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拟定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县(市)、区公务接待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级现职领导和原实职市级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八)负责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
(九)加强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并组织全市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对机关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 8 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财务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安全保卫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纳入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2.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机关房产维修管理处
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房产管理维修处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1106.35 万元,支出总计 1106.35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106.3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07 万元,占 99.9%;其他收入 0.28 万元,占 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905.6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5.94 万元,占 13.9%;项目支出 779.7 万元,占 86.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48.46 万元,占 38.5%;公用经费 77.49 万元,占 6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106.07 万元、支出总计905.36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0 万元、支出总计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收、支增长 0 %。主要原因: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05.3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05.3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905.16 万元,占 99.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0.2 万元,占 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905.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7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5.6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励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 7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4.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23.47 万元,占 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96 万元,占 5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23.4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23.47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市内交通、外地出差等公务用车支出。2017 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 2016 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原因: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2.公务接待费支出 150.96 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0.96 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88 个、来宾4177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 2016 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是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 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此类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7.2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是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是 2017 年6 月新成立部门,没有 2016 年决算数据,无法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5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5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 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市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市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三 、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 、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十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十四 、津贴补贴: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十五 、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十六 、 奖励金 :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十七 、 采暖补贴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十八 、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九 、 印刷费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 、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一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十二 、 培训费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二十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二十四、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五、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十六 、 办公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专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