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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节能科

发布时间:2024-09-18

 

  负责市直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定范围内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的统一建设和大中修的规划、申报,审核非集中办公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规划方案;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楼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拟定和贯彻落实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拟定市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市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资产节能科对外可使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办公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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