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规程》,国管局将莅临我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中期评估,按照省管局要求,我市积极组织上报各项工作情况。目前,节能改造、安全用电基础设施改造、环境保护等项目材料已整理完毕,“十三五”前期工作总结及后期工作安排已完成,已上报省管局。(作者 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