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淑平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保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艺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满族文艺研究保护中心”一事,伊通县委县政府正在进一步研究,并为成立“满族文艺研究保护中心”做进一步准备工作。
二、《研究吉林伊通满族艺术团、益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工工资待遇及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有线电视合作运营期满后的资产处置等相关问题》(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54次)提到保证伊通满族艺术团演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并纳入财政预算。因此,满族艺术团现有人才队伍基本稳定。同时,满族艺术团一直面向全国各艺术院校吸收高、精、尖艺术人才。
三、多年来,满族艺术团大力收集、整理、研究、传承优秀的满族文化艺术,创排了一系列满族题材节目参加国家、省市各类艺术活动并取得众多奖项,成功的传播推广了满族文化艺术。
四、满族艺术团目前已设置满族艺术长廊,让满族文艺有机贴近群众,同时进一步展示了满族文化艺术的历史沿革及特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13843485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