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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2023年关于实施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的公告

2023-09-05

  为解决引进人才两地分居问题,给广大人才创造安心安业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偶来平工作予以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二、安置对象 

  在四平市工作的吉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及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引进的各类人才(已签订引才协议)在四平域外(不包含四平所属各县市区)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配偶(以下简称引才配偶)。 

  三、基本条件 

  (一)取得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也须取得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具备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四)近三年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 

  (五)申请引才配偶安置的吉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应为博士研究生,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应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引进到四平工作之前已经登记结婚。 

  (六)教师岗位须师范专业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1年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小学、初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公办高校本科毕业);高中教师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公办高校本科毕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卫生系列医疗、医技岗位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公办高校本科毕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一直在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临床医师、影像科医师、超声科医师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主治医师职称证(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卫生系列护理岗位须为全日制公办高校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一直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七)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82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八)自愿接受组织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在各类考试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事业单位招聘及“三支一扶”“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调转条件的。 

  四、安置原则 

  (一)对等对口。按拟调转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层级、性质等,对等对口安排到市、县(区)相应单位工作,原则上不改变其编制性质。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按分配地现行政策执行。 

  (二)灵活安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根据相关单位用人需求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分批调转。根据面试成绩及市、县两级相应单位空编空岗情况,按梯次适时开展调转工作(来平工作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安置流程 

  (一)提交申请。具备调转条件的,由引进人才向市委组织部提交申请,填写《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①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及本人所在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引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③事业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当地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所在单位开具的在岗证明;④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工作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行为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后连同申请表电子版一并上传至jlsprchy@163.com,进行线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待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调转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调转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面试成绩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需集中到四平市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拟安置人员体检合格并提供其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办理调转手续证明后,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其档案进行审查,对其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调转资格。 

  (六)调剂分配。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县两级相应单位空编空岗情况,结合各地各部门用人需求和拟安置人员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进行分析研判,拟定分配部门(单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办理调转。市委人才办出具调转审核表,经拟接收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审同意后,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落编手续。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4—3648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附件: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 

   

   

中共四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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