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吉人社规〔2021〕3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批全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内事业单位法定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依照下列条件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
2.市(州)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满3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2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县(市)及以下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满2年,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1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申报评审三级岗位,受聘四级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在推动学科或专业建设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特色和规模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市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团队重要组成人员;在学术方面具有独创性研究成果,为推动本学科或专业形成特色发挥重要作用;在科研方面具有突破性研究成果,能够自主或带队研发、推广、应用、转化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支撑本学科或专业达到市内一流水平。
2.在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方面业绩贡献突出,质量和效益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贡献率。能够自主或作为重要参与人承担和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并实现重大应用和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独立承担和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项目、代表性成果,具有特殊贡献,引领行业发展前沿,业内和社会公认。
3.在教改、医改、技改等领域业绩贡献突出,创新手段和实际成效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和推广性。改革采取的方式方法符合科学发展规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具专业特色;改革成果须得到市级以上专业领域认可,并被广泛推广和应用。
4.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业绩贡献突出,结构和层次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须按规定正常完成教学任务且教学业绩优良,应在人才引进、导师带徒、梯队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自主培养储备一定结构数量的市级以上人才或高精尖缺人才或行业领域优秀青年领军人才。
三级岗位申报业绩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人员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兑现按照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数额
申报推荐单位要依据本单位现聘任正高级岗位人员数量、岗位分级聘任结构以及人才队伍总体发展水平等,遵循“指标限定、优中选优”的原则,择优确定上报参评人选。各县(市)区申报推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选总量不得超过本地区核定的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30%(同时最多不超过5个);市直各主管部门申报推荐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人选总量不得超过本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30%。中小学教师和“评聘结合”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依据本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在指标数额限定内自主确定推荐数额,受理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材料,择优确定推荐参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推荐上报程序。
(三)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审定。各县(市)区、市直各主管部门统筹开展所属区域内推荐工作,须对申报单位推荐数额及人选情况进行审定确认。县(市)区人选须报所属政府同意后,以各县(市)区人社局名义上报。市直各部门直接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均须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推荐名单。
(四)答辩评议。市人社局组建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委员会,对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申报推荐人选进行集中答辩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聘任人选。
(五)公示确认。对拟聘人选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社厅批准备案,并履行聘任程序。
四、报送材料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申报推荐工作。
(一)材料申报
1.推荐报告。须各地、各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报送。
2.《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附件1)3份(A4纸)。
3.《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附件2)1份(A3纸)。
4.《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1份,附电子版。
5.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须印装《申报材料册》,内附职称证、身份证、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任表(首次聘任和最新一次续聘)、工资表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每个证明件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附报PDF格式电子版。
6.为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情况统计备案工作,结构化统计各类人才现聘在岗状态,各地、各单位(部门)须一并填报《吉林省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统计表》(附件4)1份,附电子版。
上述2至5项材料放在一个档案袋中,原件材料放在另一个档案袋中(原件材料主要有:职称证、聘任表、工资表、年度考核表、业绩成果等)。
(二)材料受理
1.截止时间:12月16日
2.受理地点: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联 系 人:秦 昕
4.联系电话:3266173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握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程序规范有序,推荐人选业绩显著。
(二)各申报单位须对所有推荐人选出具纪检监察部门证明材料,正在组织处理期内或由纪检监察部门明确限制申报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在申报推荐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对违规申报、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将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样表)
2.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
3.吉林省第九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汇总表(样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