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金对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作用,市社保局切实履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发放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落实资金、严格审核基础信息,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一是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预算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做到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老人应发尽发。全年累计发放5071.90万元,并为31664名老人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工作,让老人“老有所依”。
二是严格审核基础信息。严格按照发放流程抓好监管,通过层层审核新到龄人员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比对领取其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等方式,有效地杜绝了冒领、重领养老保险待遇等违规现象的发生,防止基金流失,做到零错领、漏领现象
3市社保局将继续将养老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的生命线,为参保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