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要求,全力推进我市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被吉林省医保局确定为省级试点,全省首家实现DRG正式付费,“病案质控”“付费审核”两项规则被应用到吉林省DRG管理系统,作为统一标准在全省推广应用。
一是建立高效工作格局。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四平市DRG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核心技术政策指导组、信息建设维护组、基金支付管理和医院指导组,基金监管审核组四个工作组,保障改革调度有力、沟通有效、推动有序。
二是优化完善规范标准。对标按照国家分组规范,完成历史结算数据的采集和编码映射工作,修订形成649组本地分组方案。组建了包含43类516名学科专家的专家组、16个DRG付费临床质控中心,论证协商权重值,使设置更加贴近医疗资源的真实消耗水平。
三是抓实改革重点环节。健全改革配套文件,逐步优化DRG结算办法、医疗机构监管及绩效考核等环节,为全市DRG改革把脉定向。搭建本地DRG付费管理信息平台,实现DRG付费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提升数据上报的完整性、规范性。开展调研交流,借鉴优秀经验做法,为全市DRG改革攻破难点、打通堵点。
截至目前,四平市已有2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正式付费,2023年DRG实际付费51543万元,基金支出同比降幅9.73%。次均费用降低10.51%。统筹区覆盖率100%、三级医院覆盖率100%、病种覆盖率90%、基金覆盖率84.86%,均位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