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内在需要,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四平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律师调解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积极探索新时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发挥律师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提高站位,推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始终站在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需求的高度,思考和谋划律师调解工作,认真调配、全面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的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研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律师调解中心(站)的工作模式、律师调解员的资质条件、调解案件范围、调解程序等,建立调解制度,并定期通报情况会商解决难题,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有序进行。
二、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落实有力
各级司法局积极推动抓落实,组建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开展组织动员、深入调研摸底律师队伍状况、确定试点工作单位、探索选择适合当地情况的工作模式、指导组建律师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中心11家。选优配强律师调解队伍,建立律师调解员库,26名律师进入调解员队伍。将律师调解的工作模式、调解案件范围、调解流程、调解制度等公示上墙,并由专人负责台账记录等律师调解的日常事务,便利当事人了解调解工作。
三、探索创新,形成律师调解模板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调解工作室在实践中创新,探索总结出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新举措。一是开展培训,能力保障到位。通过以会代训、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律师调解工作的认识,学习律师调解业务流程,提升律师调解员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载体,营造良好氛围。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室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律师调解制度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选择律师调解。
四、效果显著,律师调解维稳有力
律师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实现了律师调解工作机构市县两级全覆盖,化解各类复杂矛盾纠纷2347件,其中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数量2239件,经当事人自行申请调解案件数量108件。四平市律师调解工作实践证明,律师调解工作既有利于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权威地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拓展律师业务领域,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