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四法委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市金融办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履职履责,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持续提升,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梳理我办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实行信息共享。强化地方金融业态的市场监管,通过治理整顿,使我市地方金融业态行业数量和风险源大幅下降、行业运行和贷款结构持续优化的工作成效。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市金融办《落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可检验成果,达到认识进一步提升、环境进一步改善、保障进一步到位、机制进一步健全,切实保护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目标。
强化措施督导跟踪,确保优惠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防疫贷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为政府购买防疫物资企业的贷款扶持,协调各金融机构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总计发放贷款3.35亿,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需求供给。
(三)依法依规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近几年,我市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呈持续增长态势。截至2019年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偏高。为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化降银行信用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市金融办5月底制定并下发了《四平市关于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按照胡斌市长批示指示和8月24日陈强常务副市长专题会议要求,从9月份开始至年末,在全市范围内在开展一次银行机构不良贷款清收百日攻坚行动。市金融办牵头起草了我市《不良贷款清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中省直有关部门共15家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上政府常务会的讨论稿。《工作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摸清不良底数、明确清收目标、制定清收计划、突出工作重点、严控新增不良、理清“三方”责任、发挥合力作用、强化督导考评八个方面。按照“任务拆解、阶段拆分、责任拆细”的原则,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压实了各方责任,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确保实现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双下降的预期目标。
(四)依法做好金融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统一步调,启动以办党组书记、主任,副主任、中层干部、工作人员按照职级层次逐级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引领带头作用,深入社区、行业监管部门传达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发挥党员干部战斗堡垒作用。疫情高发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下,市金融办与市银保监分局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召开金融系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按照要求对我市11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实地了解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情况,确保我市金融机构各家营业网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快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处置。截至目前涉及我市挂牌督办重点案件为双辽市“龙沣非法集资诈骗案”,该案于2012年9月被国家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列为第二批重点督办案件,我市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建立重点非法集资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处置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目标。2019年11月,省处非办领导带领我市有关负责同志赴国家处非联专题汇报此项工作,国家处非联表示同意将龙沣案件移出国家处非联对吉林省政府督办库。2020年7月,蔡东副省长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省交通厅等部门来四平调研时,我市向蔡东副省长专题汇报了龙沣案件处置进展情况。该案件已于2020年未经省政府同意退出省政府督导案件。
(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活动,抓好非法集资陈案三年攻坚行动工作。一是按照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三年规划》(吉机发1399号)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具体工作安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加快消化陈案积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陈案,及时跟进公检法部门办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消化陈案积案。2017年末我市共有非法集资陈案74起,通过三年攻坚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市共结案39起,结案率52.7%。二是分类梳理,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将发案1年以上未办结的案件列入陈案积案台账。实行台账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案件名录,随时跟进处置工作进度。实行案件销号制度,对司法审结或办结、资金清退完毕、没有重大涉稳情况的案件原则上予以结案、销号。三是突出重点,稳妥推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对重大案件和重大风险,要坚持案件处置、舆论引导、维稳信访工作“三同步",逐案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措施和任务。对尚未刑事立案的重大风险,要密切监测,准确掌握所涉及金额、人数、资产、资金流向及发展趋势等。四是加快节奏,积极推动陈案积案消化。对于立案1年以上5年以下未结案的案件要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刑事等手段,切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清涉案资产范围、权属,力争2020年底完成资金清退,最大限度减轻集资参与人损失,加快推进案件办结。五是做好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工作衔接。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可能有大量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浮出水面,形成增量案件。密切关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平台,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稳妥处置化解风险。同时及时掌握相关工作中的涉稳动向,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依法开展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处非办的工作要求,6月份在我市开始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分别前往铁东区曙光社区、沥青站小区进行现场宣传。此次活动特别针对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老年人群体开展宣传教育。此次共发放宣传折页、传单、手册等材料1200余份,手提袋1000余份,雨伞100把,笔记本100余本,横幅12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70余人次。8月24日与四平广播电视台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到2021年2月末(为期半年),每天两次黄金时间段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
(八)依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作为新组建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突出阶段性要求,大力整治肃清金融活动中涉黑涉恶行为,守住金融风险底线,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根本保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面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完成扫黑除恶这项硬任务。三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毫不动摇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充分发挥专项斗争牵引作用,严厉打击“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金融行为,促进金融秩序良性发展。四是强化线索摸排,大力肃清整治重点金融领域,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延伸。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与金融风险摸排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盲区。五是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延伸。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开展线上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线索、坚持惩治打击,防止坐大成势。六是加强与同级政法、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整体联动,坚决彻底铲除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全面清理金融领域行业乱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打赢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是广泛发动宣传,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宣传动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依靠群众作为专项斗争的力量之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的有效方法,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结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社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我办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党组书记、主任作为金融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亲自研究部署金融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在全市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大会后,为全面贯彻落实灵计书记讲话精神,金融办召开了全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市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防范化解我市重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活动等工作具体工作措施,并按照会议要求下发的《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任务交办单》进行分解形成工作清单,全面对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落实,细化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表推进,并定期督促责任科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时限以及工作清单等工作任务,工作指标全部予以重点推进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学习不够深入透彻,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还存在认识误区,片面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没有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全局性。
(二)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还存在“等人上门”的思维惯性,不能主动发现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在司法执法工作中没有充分考虑到维护民营企业声誉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办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共四平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完成好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用法治来打通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现有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全面依法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活动,切实抓好非法集资陈案三年攻坚行动具体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宣传普及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我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全面对照梳理金融领域的非法金融乱象问题,力争全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四)继续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精神与国发〔2015〕59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和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吉林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相结合,以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为出发点,本着“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通过宣传正确引领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配合司法机关处理非法集资案件,形成群众自觉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以推进法制宣传方式的创新,增强人民群众金融知识的普及,加强法律政策解读,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平台,充分展示我办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
四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