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为有序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法治化进程,四平局积极落实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有关总结工作的通知》(吉税法便函〔2019〕88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不断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2019年全市累计组织收入63.7亿元。
二是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全面部署减税降费工作任务,通过开展“三问三送”调研走访,组织纳税培训辅导,落实好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做好政策追溯性退税等举措,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全面精准落地。2019年全市累计减税数亿元,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2019年,我局制发一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
二是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不断完善税收政策跟踪问效机制,定期进行效应评估分析,2019年共完成各类分析报告15篇,其中减税降费分析12篇,税源状况分析1篇,特色专题分析2篇。形成了《国地税征管改革后四平市税源状况分析》、《发挥农业资源优势 提升农业产业化税收带动效应》、《机制作保障 数据为引领 切实推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优化产业协同 促进资源整合 加快四平换热器产业转型升级》等多篇分析报告,获得了四平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为市委、市政府决策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税收工作实际,成立了税收业务讨论委员会,及时解决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的业务问题,为重大决策的作出提供业务支持。
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质量。在系统外,聘请了四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吉林公捷律师事务所王丹波律师为法律顾问;在系统内,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截止2019年底全系统共有公职律师5名,均全程参与了涉税法律处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推进制度落实到位,全市税务系统统一购买了113台执法记录仪,有效采集税收执法音像记录数据10.07G;规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2019年全系统法制审核案件共21件。通过四平日报、蜻蜓FM广播电台、微信纳税服务宣传群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了“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二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吉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执行“首违不罚”、不予处罚等规定。规范选案管理,坚持不立案不检查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立案检查案件全部录入“金税三期”系统。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了多项内控管理制度,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加强风险提醒和风险应对,以排查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地方税费优惠情况、税务人员廉洁从政情况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疑点为目标,编制了11条风险筛查指标,共筛查出1374条税收执法风险疑点。
二是认真开展“一案双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一案双查”联席会议。截止目前,稽查部门共向督察内审部门移交案件5件,已办结3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三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税收执法过错追责追究,发现9笔超期退税情况,对9人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形式的责任追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畅通法律救济渠道。缩短复议受理时限,全年共收到纳税人行政复议申请3件,税务机关参与应诉案件2件,其中一件为公益诉讼案件,依法有效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全年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事项76件,其中咨询22件、意见建议7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转办单39件;受理电话举报4件;受理来人投诉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每件都给予投诉举报人满意的答复。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了《四平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上公示了包括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执法依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最多跑一次事项、执法流程图和法律救济渠道在内的39个涉税公示事项,公示信息数据超千条。
二是多渠道加强税收政策宣导。利用办税服务厅LED屏、公告栏、72个税企微信群(11039户纳税人)QQ群、报纸、广播、门户网站、一次性告知二维码、租车LED屏、车站LED屏、减税降费实况直联群等形式宣传税收政策。一年来,对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87498户(次);送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请您了解减税降费政策措施》72827份;向纳税人发放59种税收宣传手册(单)124209份;应用“云推送”系统发布减税降费信息60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了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7月份,开展了全系统税收法制培训班,对涉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益诉讼等知识进行了学习。
二是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网上宣传舆论引导”团队,有效化解各类舆情的潜在风险,全年累计发贴900条,回应社会关切7条;开展“点对面”的税法宣传,向纳税人推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46篇;开展“面对面”的税法宣传,在四平日报发表6篇文章,四平电视台发布2条视频,四平微报2篇,四平新闻网1篇;播出各类税法宣传片18部,发放宣传资料415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培训班54期,培训2200人次。拍摄了《一个信念,一生坚守》、《我与宪法》以及《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三部公益广告类税法宣传片。
三是推进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对全市21062户企业和59459户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信用登记管理,践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对D级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全年共对4户纳税人实行了联合惩戒。通过“银税互动”为239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数亿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组织“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人才选拔及考试工作。充分利用省局搭建的税务干部网校培训平台,对五个岗位类别的知识,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2019年,共有1名同志被评为总局“115”工程专业骨干,29名同志被评为总局“115”工程岗位能手。
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团队建设。严格落实《吉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鼓励干部参加司法考试,2019年共有1人通过考试。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过程,组建模拟法庭加强实战训练,由法律顾问团队全程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税收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基层税务干部的平均年龄普遍较大,对于频繁变更的政策文件和日益繁重的税收工作任务,一线执法人员在精力和能力上都有所欠缺,突出反映在业务学习的主动性不强,法律程序意识薄弱,执法怕出错担责,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想执法的现象。面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学法、用法和执法,建立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执法与服务的权责不清
随着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纳税人在日常生产经营和涉税业务办理上更加便捷高效,但税务机关在执法工作上却受到了一定的掣肘。比如对部分纳税人未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的行为,税务机关要承担纳税服务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而不是依法追究纳税人的责任,搞服务一刀切忽视了权责的界定。为提升税法遵从度和执法的刚性,各级税务机关应妥善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还责于纳税人,还权于税务机关,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三)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机构改革后,基层税务机关取消了独立的法制部门,在基层税政法制股仅一人兼职负责法制工作,在法制机构保障和专业人员力量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另外,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多为没有税收执法资格的公益性岗和劳务派遣人员,其在工作的合法性上存在一定的争议。为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工作质效,建议在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给予充分考虑,加大法治工作的投入力度,允许公益性岗和劳务派遣等人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解决其从事税收工作的合法性问题。
三、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对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开展“三项制度”日常工作。按照《吉林省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事例和实施效果,凝聚思想共识,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与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有机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执法公示工作,做到税收执法公开透明。
(二)持续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认真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机会,创新活动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官方网站、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等方式,运用专题宣传片、宣传彩页、微信推送等手段,重点宣传社会大众普遍关心的、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尤其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断提升税收法治能力水平
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把法律学习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结合税收法治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