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我向市长说句话
  • 办理动态
  • 答复排行
  • 市长热线
    工作内容 办理情况选登 公开电话情况专报
  • 办理回复
    回复单位: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6-01-08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经市交通局处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无偿方式取得的出租汽车运营许可不得转让,此问题已由四平市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编号为:(2025)吉03行终7号,不在政府服务受理范围。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 网友留言
    关于出租车手续延续
    网友:高宇航
    2026-01-07
    目前四平市开展出租车运营许可延续,由于父亲过世想将手续继承给我,但是去交管局问说只给落公司,这是不是不合理,我的条件满足为什么不允许我过户到自己名下呢,这是不是不合理,想政府给一个合理的答复,让出租车允许过户到我的名下,让仅留的财产得到保障。
  • 发布评论     我要评分     查看评分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5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主办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承办

吉ICP备11005874号-1 网站标识码 2203000001

四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中文域名: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

四平市人民政府市民服务热线:0434-12345

版权所有:四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434-3266258(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事宜)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