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偿款的诉求
网友:齐建军
2025-08-15
我是平西乡海丰村二社村民。我于2004年左右把自家承包田4亩租给邱某(2亩)、常某(2亩),最后动迁走的是崔某,租期到2027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户两万元整。2017年此地段被国家征收,开始动迁。我的耕地在 2019年12月份被征收,此期间我在监狱服刑,邱某在未取得我本人同意情况下(实际上我二人没有签转包协议),私自与铁西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领取拆迁补偿款。其中安置补偿费是国家用于失地农民安置缴纳社保的钱和保障未来生活来源的费用也被其领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名下,我是土地实际承包人,安置补偿费理应补给我的家庭。主要是我有法院判决,判决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安置土地补偿款应该归我所有。2020年,在我出狱后,我一直向相关部门反应合法诉求没有得到解决。
因此,我实名举报铁西区房屋拆迁中心多次推诿,互相踢皮球,严重不作为,请相关领导对这样的干部严查,以上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