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我向市长说句话
  • 办理动态
  • 答复排行
  • 市长热线
    工作内容 办理情况选登 公开电话情况专报
  • 办理回复
    回复单位: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3-02-23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经市人社局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招用工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招用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凡违反本规定招收的工人,一律无效,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因此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企业工人,应自年满16周岁计算参加工作时间。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 网友留言
    我参加工作时不满16周岁,1995年劳动法实施前就已参加工作。档案中有当时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动合同。退休时是否可以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网友:姜春梅
    2023-02-16
    我参加工作时不满16周岁,1995年劳动法实施前就已参加工作。档案中有当时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动合同。退休时是否可以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我是1987年12月参加工作,档案是1972年10月出生。办理退休手续时人社局说我是童工,要减去一年工龄。请问是否合理吗?期盼政府给予答复
  • 发布评论     我要评分     查看评分
吉公网安备 2203020200015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主办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承办

吉ICP备11005874号-1 网站标识码 2203000001

四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中文域名: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

四平市人民政府市民服务热线:0434-12345

版权所有:四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434-3266258(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事宜)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网站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