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吉林省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第六款规定“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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