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市行政执法局答复如下:
尊敬的孙先生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大型犬只禁养标准》中,犬只肩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80厘米(不含尾巴)属于禁止饲养犬只的规定不合理问题,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2020年5月1日,《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有关部门初步确定了《四平市禁养犬名单》及《大型犬只禁养标准》。2020年5月12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经调查,绝大多数市民群众无法辨别犬只类型,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多数人在遇到体型较大的犬只时,都会产生恐惧,无法识别犬只是否具有攻击性。近年来,大型犬伤人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市民人身安全,群众反响强烈,出于对大多数市民安全的考虑,并借鉴相邻城市经验,最终确定了大型犬的认定标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