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四平市清华苑小区物业不作为及违规装修危害的投诉
网友:高隆丰
2026-03-16
事由:投诉小区物业不作为、失职,及楼上住户违规装修导致公共安全事故,至今未获解决。
事实经过:
我是清华苑11号楼5单元201业主。4楼、5楼、6楼不知道哪个楼层的住户私自将太阳能热水器水管插入公共排气管道,导致管道积水漏水,已严重泡坏我家(2楼)及1楼、3楼住户的吊顶,水甚至浸泡到了灯具和电线,在地面形成大面积积水,我家的浴霸已经损坏,存在严重的漏电、人员滑倒及火灾隐患。
此前,我已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仅通过电话联系,拒绝上门排查,在4-6楼业主拒不承认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制止、拆除或上报措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物业未尽到基本的管理义务,属严重失职。
我的损失:共计1438元。包含:拆除吊顶维修费60元;维修排风管道材料费及人工费400元;新吊顶及浴霸安装费用900元;材料运输及交通费78元。
诉求:
1.立即责令物业履行职责,上门排查4、5、6楼违规管线,强制拆除违规接入的太阳能水管,恢复公共管道原状。
2.责令物业全额赔偿我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438元。
3.请尽快给予书面或电话回复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