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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办理情况选登 公开电话情况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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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2025-03-21
    您好,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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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留言
    请求协调退还四平市家源房产中介骗取的服务费用
    网友:陈红运
    2025-03-20
    2025年2月7日,在家源房地产公司与原屋主商谈房价。在与屋主确定房价之前,我曾多次向中介人员问询中介费用,一直含糊其辞,仅告知我们他们中介相当正规,规模大,不会乱收费,费用合理还给我们打折。等给原屋主缴纳定金以后。家源房产的四五个工作人员一起对我们进行施压,哄骗。共计262000元的房价,收取我们16800元的中介服务费。严重超出由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当时所列举的服务内容,清单不允许我们带走,甚至连拍照也不允许,承诺的服务因没有证据均不兑现。现我夫妇二人诉求无门,请求有关部门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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