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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
    2025-03-12
    潘女士,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四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属地化管理,您如需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需向属地街道社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属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具体情况可以咨询0434-5112031。
  • 网友留言
    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时间、方式、条件公示
    网友:潘铁英
    2025-03-11
    家有残疾妹妹(一级)与父母在石岭居住,由父母照顾,房产为父母所有,名下无房。现父母年龄大了,父亲85,母亲82,无力照顾妹妹。妹妹一级残疾、身体不好有哮喘病,户口在铁西区。诉求:1.在四平市内申请一处廉租房,最好为1楼,解决住房与就医问题。2.在网站上找不到申请的途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希望将此类信息公开、公示;3.妹妹重残,无法出门,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解决一下妹妹的住房问题。或者给我们一个联系的电话,自己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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