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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市市监局
    2024-11-28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导入投诉举报程序,后续将有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
  • 网友留言
    投诉四平市铁东区鑫华食品店
    网友:顾明言
    2024-11-26
    2024年11月13日,本人在四平市铁东区鑫华食品店(地址 四平市铁东区七马路街十一委一中小区9号楼6层3单元608)拼多多网店鑫鑫特产食品购买火勺,付款14.9元,订单号241113-425721873932048。收到产品后发现,标注的保质期:常温12天;冷冻6个月。储存方法:建议-18%或者以下储存。储存方法中没有常温储存,对本人造成误导。该店的行为侵害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本人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保护本人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纸质文书(包括而不限于受理告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文书)扫描后发送至本人的电子邮箱15040409976@126.com,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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